近日,北京市建委頒布了《關於商品房開發項目房屋登記面積測量有關問題的通知》,自即日起,新申請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原則上不再分攤建築樓棟(相互連通的為一個建築樓棟)外的公用部位。通知中特別提到,使用同一個分攤方案、分期辦理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在該通知下發之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再申請預售許可時,可繼續沿用原分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