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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承重牆擴大房屋空間、鑿穿封閉式陽臺改成陽光露臺……我省叫停對建築物『傷筋動骨』的裝修工程。今天,山東省法制辦就《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
中午和夜間成裝修『禁區』《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明確規定,12點到14點,19點到次日7點,不得進行影響鄰裡正常休息的裝飾裝修活動。中考、高考期間,除搶修搶險外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具體時間和區域范圍將由政府公告。
如果裝修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將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相關部門將對公共建築裝飾裝修人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住宅裝飾裝修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8類裝修行為被禁止草案送審稿明確規定了8類被禁止的裝修行為,包括擅自變動建築物主體、承重結構及明顯加大荷載;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築設施或者建築構件;擅自拆卸、改裝燃氣管道和設施;擅自拆卸、改裝供熱管道和設施;擅自拆卸、改變線路走向和挪動設施;擅自設置各類廣告牌匾;影響建築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精裝修』要明確保修范圍草案送審稿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統一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雙方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就裝飾裝修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作出約定。開發商交付使用統一裝飾裝修的商品住宅時,如果未向購房人提供裝飾裝修竣工圖、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者包含裝飾裝修內容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物業可監督業主裝修有時物業公司發現業主亂裝修,但由於不具備執法權,所以規勸基本無效。對此草案送審稿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對住宅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監督,發現裝修存在違法行為的,應予以勸阻、制止;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勸阻、制止無效的,應及時報告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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