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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開展的閑置土地清理行動如火如荼,筆者昨日從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獲悉,截至目前為止,全市已依法收回閑置土地87萬平方米,另有多宗閑置土地進入依法收地程序。此外,全市已征收土地閑置費11276餘萬元,其中一宗地塊涉及閑置費高達5640餘萬元。
據悉,《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明確要求,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截至目前,深圳共清理已批未建地735宗,總面積18.98平方公裡,其中已認定為閑置土地的546宗,面積13.77平方公裡,將近一半已批未建存量用地被盤活。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透露,大多數用地單位都能配合政府接受閑置土地處置,但仍有部分用地單位采取觀望等待態度。針對這種情況,國土部門將聯同其他相關部門,采取媒體曝光、停辦相關業務直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等措施,進一步加大處置力度。
該負責人表示,建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監管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從制度上預防和減少閑置土地的治本之道。為此,國土部門正加緊研究起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驗收監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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