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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天津市自2007年采取了以定向實物安置為主、貨幣補償安置為輔的安置方式,所有被拆遷家庭均可以申請定向安置的經濟適用房,定向安置房逐漸替代了憑證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據了解,天津市在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選址上,本著『方便群眾、安置到位』的原則,建設的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均位於中心城區以內,有較好的配套和交通便利條件,受到群眾歡迎。截至目前,已建設95個項目,共計792萬平方米、13.45萬套住宅,完全可以滿足拆遷家庭安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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