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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樓市不好時什麼促銷手段都會出現。無理由退房,便是其中一個頗為誘人的招術。目前北京、南京、常州等地已出現這一做法。南京的丹佛小鎮推出了『3年無條件退房』的優惠活動,開發商給出的承諾是在今年8月份期間購房的,買房人只要簽訂了相關協議,就可以在購房之日起滿3年後的60天內,選擇無條件退房;買房人不僅可以退回本金,還能獲得24%的高額利潤補償。
這一促銷手段相當唬人,准確地抓住了人們擔心房價繼續下跌的恐慌心理,給購房者吃下定心丸。無理由退房實屬業內智多星潘石屹所原創,源出其『出口理論』:『既然日子過不下去了,不如心平氣和地離婚吧』——這是為應付1999年『氨氣事件『的危機公關的成功案例。那時樓市正處於上昇期,可以說沒有任何風險。
2006年初,正值上海樓市低迷之際,新湖明珠城也曾推出『兩年內包退』,結果證明效果並不大。但那時,對於開發商而言風險並不大,因為宏觀經濟面很好,全國樓市依然繁榮,只是長三角受『國八條』影響稍有盤整。2007年重慶樓盤渝能國際也曾拋出『無理由退房』,但那是在樓市上昇期基本沒風險情況下的促銷噱頭,簽合同15天後即可退房,類似於國美電器15日內可條件退貨。
可現在面臨的極有可能是一場持續三年左右的中期調整,也即開發商出此謀略,還是有相當大風險的。但有兩點對開發商有利:一是無論如何只要能回籠資金,先拯救企業緊繃的資金鏈,至於是會引起退房潮,那是二三年之後的事。二是中國人有心理弱點,電視劇《中國式離婚》,曾把中國人面對離婚時那種缺乏理性、思想不肯面對現實的心理描摹得惟妙惟肖。
與之中國式離婚相似,真要是把房子退掉,並不容易。首先,裝修入住幾年後,房子成為『家』的物質外殼,這種濃厚的感情寄托實在非金錢可以估價,因此豈能動輒割捨;其次,中國式買房是『寬進嚴出』,想退房,程序一大堆;最後,開發商都是項目公司,房子賣完後可能項目公司就不存在了,如承諾期過長,屆時即使想退房也怕找不到主。
前些年流行的樓盤包租的承諾,讓很多投資者丟掉了思想包袱,搶著買商鋪。但很多黑心開發商賣完後不久,就斷租了,甚至攜款跑路,可憐小業主投訴無門。因此,那些想要簽定『無理由退房』合同的購房者,一定要小心,確認開發商是否有實力、品牌好;另外還得仔細研究一下合同條款,免得掉進陷阱,以後想退也退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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