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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供潮』事件塵埃落定,房地產市場上利益方的又一次輿論『吹風』沒有取得預期效果,『救市』期望再度落空。
對宏觀調控『松綁』的期望落空,房地產開發商們的下一步希望,也許不得不寄托在『地方政府獲得更多的決策權』上。
寄望地方政府靈活決策在7月25日舉行的『中國房地產30年高峰論壇』上,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朱中一博客,朱中一新聞,朱中一說吧)提出,由於房地產市場地域性強,希望中央在果斷決策有難度的情況下,能夠出臺指導性的意見,把決策權交給地方政府。
近日,江蘇國土資源廳網站上掛出一條南京國土資源局的工作簡報。其核心內容是:縮小用地規模、降低地塊底價、延長付款期限。在規劃可行的情況下,適當縮小用地規模(控制在100畝以下),從而降低單幅地塊的出讓金總額,同時延長出讓金總額較高地塊的付款期限(一般在6個月內交清,金額巨大的最長延期至1年),以緩解競買人付款壓力。
這一表述被業內解讀為,地方政府即將為土地出讓條件『松綁』。
更早些時候,深圳市土地儲備中心首次通過市場化路徑向一家企業收購土地。並且還首次批復一家房企延後開發的申請,理由是『市政配套設施尚不完善、房價下跌』。
對於『調整出讓條件』的折中嘗試,南京市國土資源局並不承認是『新政』。該市國土局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楊閎煒除了『大地塊化整為零、延長付款周期可以滿足更多意向開發商的需求』之外,並沒有對此做更多表述。
而該局土地利用管理處的李鑫則較為詳細地向記者解釋了所謂的『南京土地出讓新政』:『其實沒有「松綁」這回事,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或者可以這麼說,媒體對工作簡報中的「建議」理解有誤。』
李鑫介紹說,考慮到市場情況,南京市此後掛牌出讓的部分地塊可能會有較長的付款期限。這是與此前類似情況的地塊相比而言的,並不意味著開發商已經拿到手的地塊的應付款項可以延期支付。
『控制用地規模在100畝以下還只是一個設想。』李鑫說,『比如,之前要求6個月內付款的出讓土地,現在可根據具體情況延長到1年。但這是在掛牌之前就約定的,開發商拿地之後,限期內付款仍是嚴格執行的。』
主管部門否認了當地業界對土地出讓條件調整的所謂『松綁』解讀。這樣的『誤讀』,看上去更像是地產商們寄望於『地方政府松動地產調控』的又一次輿論『吹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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