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套上百萬元的房子卻沒有發票,日前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索要發票。
2006年,黃玲(化名)買了一套價值113萬餘元的商品房。交款後,開發商沒有給黃玲出具正式發票,也沒有給她辦理產權證。法院一審判決開發商給付黃玲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近4000元,同時出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