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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的李玉清站在瓦礫堆裡,情緒激動,他揮著手,動容地說:『這裡是廚房,那裡是門。』7月18日,李玉清來到位於同沙林場一片工地,他居住了30餘年的老房子,在20多天前被施工單位拆掉。
房屋被拆沒人提前通知
6月26日下午,接到同沙林場一名治安隊員打來的電話後,李玉清火急火燎地趕往林場的老房子處。
『當時他跟我說我的房子被推土機推掉了。』李玉清冒雨趕到現場時,他曾居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已經成了一堆殘磚爛瓦。他情急之下還報了警。
李玉清是當天被拆掉房子的5戶當中的一戶。另外4戶在事發後第二天纔知道。他們也同樣不知道房子為什麼會被拆掉。
『雖然我們都沒有住在老房子裡了,但拆我們的房子,怎麼連招呼都不打一聲呢?為什麼無緣無故拆了我的房子?』據李玉清介紹,被拆的房子建於1960年,後來有了新房子,老房子就棄置不住了。
施工方稱是『誤拆』
記者昨日聯系了拆遷施工方貴州建工集團第一建築工程公司東莞分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進場施工前並沒有和城建工程管理局以及林場開會,進場施工時,大型的機器把房子給撞倒了,就將其拆掉了。
黃旗山脈改造工程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說:『對於居民的拆遷補償方案還沒制訂好,房屋還不能拆除。』
而後,施工方提出支付一定的賠償金,標准是每平方米最多賠200元。李玉清等人認為,施工方開出的價格過低,要求重建房子。最後,施工方答應重建房子。
昨日,記者在現場看到,已經有工人在重建房子。一名工人說:『我們共有四個人在這裡建造房子,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把一棟房子建起。』
房主認為施工方是故意的
『有人告訴我,等我們新的房子一建起來,馬上就會作為違章建築被推平。』李玉清非常擔懮,『如果這樣,我們將一分錢補償都沒有。』《東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屋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拆遷范圍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裝修房屋。
律師質疑『誤拆』
廣東林德律師事務所王雲昭律師說,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程序是:拆遷許可審批、拆遷補償安置,必要時還應依法進行行政裁決。城市房屋拆遷應嚴格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前一程序未進行或者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不得進入後一程序。施工方怎麼會誤拆?
『房子推翻重建,必須要拿到施工許可證。現在這塊地已經被征用,肯定拿不到施工許可證,這樣建了房子後,也拿不到房產證。』王雲昭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業主最好是請第三方對房子進行評估,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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