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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經營企業的馬某,由於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將一套位於河東區的房產到銀行進行了抵押貸款。馬某在沒有還清貸款的情況下,又將該房掛牌出售。
個體老板邱某打算在津買房辦藍印戶口解決女兒上學問題,看到馬某房子標價適中就與馬某聯系。急需用錢的馬某深知二手房不能辦理藍印戶口,卻決定騙了再說。邱某支付了16萬定金後,通過他人打聽到二手房根本不能辦理藍印戶口。馬某又以自己有人可以將該房改成一手房為由騙得邱某相信。半年後,一名自稱馬某弟弟的男子將5萬元現金退給了邱某父女,此後又沒了音信。邱某這纔想起到河東區經偵支隊報案。警方隨即投入調查,最終在北辰區將埋名換姓的馬某抓獲,並如實交代了實施詐騙的全過程。近日,為了減輕罪刑,被刑拘的馬某通過親友將騙得的剩餘11萬元餘款還給了邱某,自己則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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