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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獲悉,日前,因成都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吳某涉嫌構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被金牛區法院執行局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據了解,2006年12月,金牛法院陸續受理楊某等人起訴成都一家房地產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共29起。原告請求法院判令房地產公司按合同約定,交付經驗收合格的一處商住樓,並根據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後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公司承諾向原告交付房屋,並支付違約金。但調解書生效後,房地產公司一直沒有按協議履行。此後,楊某等29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法院執行法官稱,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發出執行通知書後,被執行人房地產公司仍舊拒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交付房屋並支付違約金的義務。隨後,法院執行人員多次依法傳喚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來法院接受調查,但對方都拒不到場,並且拒絕提交驗收房屋所需的相關手續,致使房屋無法辦理驗收合格證,至今仍沒能向申請人交付。
最終,法院執行局認為,鑒於此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某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極大損害了法院的司法權威,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相關規定,吳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最終,金牛法院正式將此案移送到公案機關處理。
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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