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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成立業主委員會已是滬上小區的老大難問題,主要原因在於開發商刁難、物業阻撓、相關部門『打太極』等。與此同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深入人心,雖然為成立業主委員會帶來了福音,但其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定難度。
據了解,自1995年5月18日上海誕生第一個業主委員會以來,目前,先後有6114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但在這些業委會走上歷史舞臺的同時,眾多深層次的問題不斷湧現出來,如業委會選舉屢遭多方阻撓,相關部門指導工作拖沓無期,開發商物業幕後操控……諸多問題,不僅讓多數小區業主,也讓開發商、物業公司甚至法律界和政府相關部門感到:業委會這鍋粥很難熬。
上海市政協委員屠海鳴近日在提案中指出,基層房地管理部門與街道(鎮)、居委會對業委會的指導和監管職責不清、分工不明,並缺乏具體的內容和手段,限制了房地辦、街道(鎮)、居委會作用的發揮。政府有關部門把主要精力放在應付問題、協調矛盾上,而不是放在預防矛盾、引導業主實現自主管理上。
成立業委會遙遙無期在不少小區中,都有一批熱心的業主積極籌備業委會成立、換屆事宜,但部分業委會最終難以出爐。
記者在采訪閔行區一大型小區的業委會遭遇換屆難題時發現一個細節,多位小區業主在籌備工作時都准備了一本專用筆記本,翻開這些筆記本,其中的艱辛史歷歷在目。給記者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年近70歲的老先生手中已略顯褶皺的黃皮工作手冊,近50頁的記錄中,密密麻麻地寫著換屆過程中的各種細節,如走訪相關部門時街道有關領導拍胸脯說過的種種『保證』,又如3年間來與市、區有關部門的數十封信件往復……
為何記得那麼辛苦,卻遲遲未得佳音?用這位老先生自己的話說,主要在於成立或改選業委會不是業主單方面就能決定的事情,必須要業主、開發商、物業和政府主管部門的通力合作,只要其中任何一方工作不到位,一個看似簡單的工作就會變得非常復雜。
這種業委會成立、換屆求助於政府部門指導卻屢遭『磨洋工』的情況並不罕見。上周,記者采訪普陀區東泉苑業委會換屆時存在維修資金『不翼而飛』一事,幾名近70歲的熱心業委會委員冒著高溫,與記者共同走訪街道、房辦、銀行等處了解情況,而之前他們已為此事奔走了整整一年。閔行區康健(康健博客,康健新聞,康健說吧)麗都業委會的換屆同樣也十分漫長,一位熱心業主從去年開始就與記者保持了幾乎平均每周一次的密切通話,背後則反映著一場特殊的業委會『馬拉松賽』進程。
業委會辦公地在門衛室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業委會的成立難背後,存在著多方面的利益博弈。
首先是開發商、前期物業公司的原因。據多數小區業主反映,他們鮮有主動提出成立業委會並積極配合的,反而會在成立的過程中,利用相關文件規定,設置諸多障礙。例如開發商或前期物業掌握著樓盤的所有資料,在召開業主大會時,業委會籌備小組需要各個業主的住房面積和應擁有的票數及業主的聯系方式。但目前很多小區的前期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子公司或者有利益往來,一些開發商擔心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會使其利益受損,比如會涉及小區各種配套設施收益、維修資金等問題,就不願意提供全部資料或幫忙牽頭。
此外,業主集中的場所如會所、辦公室,也往往由開發商經營提供,業主一旦要開會,就會遭遇各種刁難。記者曾在一份普陀區志丹路某小區的業委會備案等文件中看見,上一屆業委會尚有像樣的辦公地點,門牌號碼俱全,但新一屆選出的業委會由於在成立伊始便與小區物業產生糾葛,因此辦公場所無奈被移到小區大門的門衛室,著實讓許多業主看不懂。
基層房地部門『打太極』多數參與業委會籌備的業主告訴記者,小區業委會的成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層房地部門的指導和推動力度。而部分基層房地部門『打太極』,已影響到不少小區業委會的成立進程。
從接受業主申請、公示、備案直至召開業主大會,很多地方都需要基層房地部門的工作人員親自到場,閔行區的兩個小區多位業主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透露,處理過該小區業委會成立事宜的街道、房地部門的基層工作人員不下10人,但每當有關部門信誓旦旦答應業主及時處理問題後,卻屢屢遭到『空頭支票』。直至今日,兩小區業委會籌備事宜仍無實質著落。不少業主坦言,一些基層部門的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接待態度都需要繼續提高。
除了各種外因,就業主本身而言,基本都是在工作之餘參與成立業委會,自身的時間和精力都十分有限,人員的組織很有難度。而不同業主對成立業委會認知程度、參與程度各不相同,很多小區的投票、選舉等活動往往因參與業主人數不夠而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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