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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召開全省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經驗交流會。副省長田承忠在講話中提出,全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構建具有湖北特色的住房保障體系。
一是力爭到2010年實現全省縣城以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應保盡保的目標。『十一五』期間,全省要新建經濟適用住房1400萬平方米,解決20萬戶左右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二是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擴大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在城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有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城市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群體中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同時,研究制定有利於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的政策措施,在貸款期限、利率等方面對其購房給予優惠,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三是通過加快棚戶區改造,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努力改善棚戶區和舊居住區居民的居住條件。通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經濟租賃房)、建設限價商品住房等,逐步解決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條件,又缺乏住房市場消費能力的『夾心層』、『新生代』以及外來從業人員的住房困難。
四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嚴厲打擊發布違法廣告、囤房惜售、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和監測分析制度,正確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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