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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本市物業管理部門獲悉,截至2008年5月,全市累計物業管理面積達到16820.67萬建築平方米,管理部門對行政區內已建立維修資金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等形式的項目開展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檢查。未建立維修資金的商品房項目將逐步推行日常檢查制度。
據悉,天津市國土房管局下發了《關於建立商品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日常檢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在每年雨季和冬季前分別組織一次住宅屋面、外檐牆面等共用部位和電梯、水泵、排水管道等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檢查工作。發現危及安全或者正常使用等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險、排除妨害,並在檢查記錄中詳細記載。同時,應當根據檢查結果超前制定年度維修計劃,變被動應急搶修為超前規劃維修,合理安排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保證房屋功能完備,業主住用安全。
本市管理部門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管理單位應於每年四季度將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和下年度維修計劃報送業主委員會和所在區、縣物業管理辦公室,並向小區全體業主公示。各區、縣物業管理辦公室要責成專人負責組織、督促轄區物業服務企業等相關管理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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