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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發布的最新通知稱,這次繳存基數的調整標准是『2007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但『最高不超過(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07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經計算為8900元),最低不低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07年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目前江蘇和南京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比例為10%;企業(包括按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繳存比例在8%?12%(外商投資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在10%?12%)幅度內確定。按照公積金繳存時單位和個人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而言,效益好的企業,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金額可以達到2136元(8900元×12%×2)。
調高繳存基數的上限有什麼作用?相關人士表示,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多了,用公積金支付還貸,肯定對買房壓力有所減輕,同時南京住房公積金『總賬戶』的餘額增加,用公積金低利率貸款買房的受惠市民數量自然也增加了。
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需要調整基數的單位,應在6月15日前到單位開戶的建行網點領取相關材料,在辦理完各項手續後,於6月30日前送交建行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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