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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虹介紹,對於總價比較高的房子,一般都是讓房主將房屋鑰匙交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帶很多客戶去看房,所報價格高於房主報價。
當有客戶看中並保證要買的時候,中介公司就去游說房主將房子賣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以高出買入價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賣給既定客戶。
『別以為吃差價一筆只能賺5萬元,我所見到最高的一筆差價是110萬元!』吳虹說。
吳虹回憶說,這筆最牛的吃差價是他供職的第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傑作。當時是2004年,在二環內,有一套四合院,當時房主賣170萬元,因為院子是很不好找的,很多人想買都買不到,後來公司找到一個客戶,是從國外回來的有經濟實力,公司報價小300萬元,那人就買了。
那筆交易,抵得上公司當月一半的交易額。
斂財手段二:低租高轉 低價租來高價轉租量多利大『有時候你會在小區裡發現很多尋租者的小廣告,其實你不了解,很多小廣告並不是真的租房人張貼的,而是中介公司貼的,他們的目的是租了房後再以更高的價格租出去。』吳虹說。
他解釋,在租賃市場上中介公司給房主定金,低價租下房子之後高價出租,這樣可以賺取差價,一套房子的差價假如是100元/月,一年就是1200元,房屋銀行裡有近千套房子,中介公司獲得的利潤可想而知。
而對於高檔小區,房產中介公司就會利用『免租期』為借口獲得一部分租房者的租金。中介公司向房主承諾一到兩個月之後一定將房子租出去,條件就是這一到兩個月是免租期,同時,這套房子只能由一家公司負責出租。
其實中介公司很快就找到客戶,並收取客戶租金,等到免租期一過,就讓雙方正式簽合同,租金從簽訂合同之日算起,這樣,中介公司不僅可以賺取免租期的租金還可以再從房主那裡獲得一個月租金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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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