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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原來廣告上說可以一房變三房、三房變五房,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實現不了。』去年8月購買了寶安某樓盤的雷先生近日來電表示,他稱,目前包括他在內的200多名業主正准備把開發商告上法庭。業內人士表示,營銷中開發商應把房屋的實用性、空間性更明晰化,而慎重推廣『變房』、『送房』、『折算單價』此類概念。
『變房』涉及眾多問題據雷先生介紹,該樓盤發售時開發商曾在樓體掛出條幅———『一房變3,三房變5』。售樓員當時稱,該項目每套房都贈送5.6米挑高的入戶花園,隔層後就可以增加兩個房間。受到該實惠的吸引,雷先生購買了一套一房單位。不過最近雷先生發現房間並不能『變』,因為隔層在規劃和消防上都存問題。後來一些業主也發現了此類問題,現大家正准備維權,並逐步統一了目標———退房。
『我不排除有一些業主是因為當時買貴了而要求退房,但對於我來說,就是覺得吃虧了。』雷先生說,目前已有200多名業主已經成立了臨時委員會,並已經和開發商協調、溝通,『律師說這屬於重大誤解,應該可以撤銷合同。』
業主要有可『變房』證明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霍靜認為,廣告是否可以構成購房合同的一部分,要看廣告內容是否明確。在本案例中,『一房變3,三房變5』只是一個模糊概念,也可以有多種解釋辦法,例如可以理解為在房間裡面隔房間。
所以業主必須提供證據表明當時開發商確實做出了具體承諾,像在買賣合同附件中的圖紙、售樓書上的文字或圖片明確表示如何一房變三房,這樣在法律上纔能夠得到支持。另一方面,業主還要提供『送房』在規劃上及消防上存在問題的證明。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張茂榮則認為,『變房』不成功甚至可以定性為存在重大誤解和欺詐行為,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業主可以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或者撤銷合同。而變更主要就是價格條款,畢竟『送房』不能實現,這就對業主來說存在一定損失。
開發商概念營銷應更謹慎目前深圳有不少開發商在打『變房』、『送房』的概念,以吸引目前購房主體自住客的眼光。對此,深圳市坤祥投資副總經理柯學斌認為,開發商不應該在營銷上過多宣傳這種概念性的東西,而應該把房屋的實用性、空間性更明晰化。像推廣變房、折算單價這類概念,最後只可能為自己招惹麻煩,畢竟這些承諾實施起來的合法性會受到考驗,還要涉及城管、物業是否同意,這種結構改變是否會發生危險等各方面問題。
霍靜也提醒業主在購房時,如果開發商有上述類似的『變房』承諾,應該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和具體化,這樣在日後一旦出現問題打起官司,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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