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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堅認為,發展商於公布價單前表達意向價沒有問題。身兼新世界執行董事兼集團總經理及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的梁志堅,昨參觀海濱南岸住客會所時再次強調,現時預售樓花指引清晰,各地產商都跟足指引賣樓,相信沒有發展商會違規賣樓。
供參考價不應視作買賣對於有建議發展商於賣樓前不可公布價格,梁志堅認為『不現實』,他表示每個發展商都會、而且必須提供意向價格、均價予買家參考,只要不提供個別單位的價格就應該沒有問題。他更舉例,『賣地後記者都會問估計售價,怎可能不講價錢?』新地代理執行董事周國賢亦指,發展商向買家提供一個粗略的參考價格,不應視為真正的買賣。梁志堅又指,立法局議員李永達仍未直接與商會接觸,不了解對方的要求。
根據現行條例,發展商必須在公布價單後纔可以賣樓,因此,在未公布價單之前,發展商在透露某一具體單位的售價,可能會抵觸相關條例,或會被視為『未公布價單就賣樓』。
派發價單制度已有指引另外,對於現行派發價單制度,梁志堅表示商會已有指引要求發展商於賣樓前24小時,提供2成及不少於20伙的價單,數量已經足夠,他指稱『發展商要測試市況,一次過推出所有單位亦不可能。』他多次強調,商會一定會盡量滿足消委會及各方要求,制度亦足夠保障消費者。
對於樓市走勢,梁志堅認為,樓市整固期已經結束,當前本港利息低,且『面粉貴過面包』,政府又不肯改變勾地制度,相信樓價仍會有上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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