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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日前對2005年至2007年經辦的涉房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後發現,涉房違法犯罪案件有增長趨勢,且多數發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
經調查,檢察官將二手房交易詐騙案件分為『假低價送房』、『假房主賣房』和『真房本假賣房』三種情況。
其中,『假低價送房』佔二手房交易詐騙案件的44%;『假房主賣房』分為暫住房售賣型、租房售賣型、房屋預售型三種類型,佔二手房交易詐騙案件的48%;『真房本假賣房』案件佔8%。
檢察官特別指出,『真房本假賣房』作為一種新生的二手房詐騙形式,具有詐騙手段更加隱蔽的特點,購房人需要特別注意。
檢察官提醒說,二手房交易涉案金額巨大,被騙後往往無法退還,因此購房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要加倍小心。
檢察官提醒,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購房人注意以下三點:第一,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的真實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核實房產證真偽,看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等情況;第二,要仔細查證售房人的身份以及售房資質,向售房人所在單位、房屋周圍鄰居查詢售房人身份;第三,對於委托售房的,應及時與委托人取得聯系,不能輕信委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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