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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城知青退休回京的,申請保障房時計算收入將以退休金領取證上的收入為准,應同時在北京市及原工作地核定住房、資產情況,知青原所在單位寄來的證明蓋章後有效,審核機構如認為仍有異議,可提出到原工作地檢查或發函當地政府請求協查。昨天(8日),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就申請保障房的收入、資產等情況如何核定等問題進行了解讀。
對於房產、汽車這些資產的價值如何核算?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說,房產價值應由申請家庭如實申報,申報房產價值如明顯與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異較大,可參考同區域新建房屋出售價或拆遷補償標准確定。車輛淨值可參照二手車市場價格確定。有異議的,請申請人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確定。
此外,申請家庭外地住房首先應核定住房面積是否符合准入標准,在符合的前提下,應由當地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保障性住房部分申請條件[1]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個申請成員在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每個人的工資、獎金(含年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2]家庭總資產淨值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等淨值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總和。對於低保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家庭的總資產淨值,則應為除拆遷補償款及房屋折價外,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項之和不能超過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助對象家庭收入的認定標准。
[3]申請家庭成員檔案放在人纔服務中心或街道的,應由人纔服務中心或街道出具收入證明。檔案存放地不給出具收入證明的,由所在街道通過入戶調查、鄰裡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家庭成員收入進行核定。
[4]拆遷補償款的劃分根據拆遷協議中的規定確定。如拆遷協議沒有規定,可按如下方式處理:第一、在申請時向審核部門提交經有資質的公證處出具的份額公證書。第二、在申請時向審核部門提交原拆遷公司出具的各家庭所享有的份額的證明。第三、根據申請家庭人口所佔拆遷協議中在冊人口的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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