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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我市住房建設,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完善住房供應結構,穩定市場預期,根據建設部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
一、指導思想2009年我市的住房建設工作,將繼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穩定住房價格、加快解決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為目標,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應為著力點,進一步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為建設和諧天津。
二、住宅建設安排1、建設總量。根據市場需求,2009年全市計劃新開工建設各類住宅2000萬平方米,比2008年增長11%。全年住宅累計施工面積達到3960萬平方米,比2008年增長14.5%。2009年計劃竣工住宅1600萬平方米,比2008年增長7%。當年住宅施工量與竣工量之比為2.47:1.00。
2009年要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確定的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全年新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套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即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所佔比重達到總面積的70%以上。
2、開發區域布局。2009年我市的住宅建設,要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安排,在充分考慮不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礎上,安排好區域開發布局。
要優先支持濱海新區發展,滿足濱海新區加快開發開放的需要。2009年濱海新區安排住宅施工1069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比重為27%,比2008年提高2個百分點。
加快外環線周邊新型居住區建設,緩解中心城區住宅需求壓力。2009年外環線周邊地區安排住宅施工713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比重為18%,比2008年提高1個百分點。
鼓勵小城鎮開發改造,促進農村居民向小城鎮集中。2009年其他區縣安排住宅施工887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比重為22%,比2008年提高1個百分點。
加快中心城區項目開發進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2009年中心城區安排住宅施工1291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比重為33%。
3、保障住房計劃。依據《天津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2009年計劃新開工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含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705萬平方米(10.98萬套),比2008年增加100萬平方米,佔當年住宅新開工面積的比重達到35%。
(1)廉租住房。全年計劃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5萬平方米(1000套)。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區。
(2)經濟適用住房。全年計劃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550萬平方米(8.88萬套),其中銷售型經濟適用房新開工430萬平方米(6.88萬套),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區和外環線周邊地區。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新開工120萬平方米(2萬套),計劃在中心城區和外環線周邊地區安排建設108萬平方米(1.8萬套),在濱海新區建設12萬平方米(2000套)。
(3)限價商品住房。全年計劃新開工建設限價商品住房150萬平方米(2萬套)。計劃在中心城區和外環線周邊地區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135萬平方米(1.8萬套),在濱海新區配建15萬平方米(2000套)。
保障性住房建設要繼續按照國務院[2007]24號文件要求做好套型控制,要根據保障對象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保障性住房各種戶型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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