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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辦公室昨日在《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百問百答》的『重點10答』中明確,離異家庭雙方可同時申請購買經適房,同時未對離異後多長時間可申請購買做出具體限定。
根據現行政策,離異家庭雙方可同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但必須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條件,而且配售面積要根據家庭人口來確定。例如,離異後家庭如為2口人,就需符合經適房申購2口人家庭的標准,年收入要低於3.63萬元,家庭總資產淨值低於27萬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
此外,根據《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取得北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年滿30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因此,與父母同住並且已婚,只要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收入、住房、資產標准,可以作為單獨家庭申請,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收入、資產都需進行核定。
如果申請家庭成員中有京外上學人員或現役軍人,在符合申請條件、取得相關人員的承諾和提供相關證明的基礎上,可以作為申請家庭成員一同申請。
返城知青子女掛靠在親屬家,符合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的,可以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申請,但以後不得再次申請。符合單獨申請條件的,可單獨申請。
『重點10答』特別明確,重度精神殘疾人員不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廉租住房,申請時需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提示 三類家庭可優先配售配租□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
□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
□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被拆遷家庭等公益性項目拆遷家庭
戶籍約束□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是北京市城鎮戶籍的一種形式,可以申請
□外地戶籍人口因上學、服兵役來京不能作為申請人
□外地來京大學生畢業後,取得北京城鎮戶籍滿3年,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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