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萬科第五園提出對前期買房業主進行補償之後,關於降價補償的討論一直無法停止。跟隨者有之,唾罵者有之,一邊跟隨一邊唾罵者也大有人在。有開發商開了先例做補償,並且也有開發商跟隨為買『虧』了房的業主做補償,於是那些降價了又沒有做補償的開發商成了眾矢之的,金地梅隴鎮、泰華陽光海等樓盤一時間成為業主維權的聚集地。
頻頻出現的業主維權顯然給開發商出了道大難題:明擺著世道不好,前期定價過高需要調整,怎樣不驚動前期業主實現降價拉動銷售?於是『團購打6.5折』、『××周年慶』、『特惠單位』、『尾盤清貨』等這些降價噱頭在近一段時間特別頻繁,但即便如此也擋不住業主維權的步伐。開發商以前可能也沒想到,降價也要像過街老鼠一樣偷偷摸摸。
筆者認為,很多買家可能是透支了以後半輩子的收入買了房,看到房子價格縮水自然心有不甘,但開發商主動降價實在是件大好事。因為受到影響、買了『貴』房的消費者只是購房大軍中的一小部分,真正得到實惠的,將是購房大軍的絕大部分。開發商調整價格,對於整個樓市的健康發展無疑是有積極作用的,降價也會是多數消費者願意看到的狀況。
此前有業內人士指出,降價補償不應該成為行業規范,對此筆者深感認同。倘若買房只賺不賠,那不是成了穩賺的買賣?這樣房價是不是會越炒越高?那麼最終利益受損的將是哪一方?換而言之,如果降價的開發商都需要做補償,那還有哪個開發商敢開降價之口?房價調整什麼時候能夠結束?如果有開發商有補償的能力和誠意則另當別論,但從法律上講,買家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便是認同了購買房產時的價格,雙方已就買賣房產達成協議,就這一點來說開發商實在沒有補償的義務。而且筆者認為,自住買家大可不必為降價煩惱,因為眼下的開發商降價只是讓房產價格縮水,價值並沒有發生變化,至少在我們看來,深圳樓市的未來發展會是步步向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