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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建委獲悉,到2012年,住房保障制度計劃受益家庭將累計達52萬戶,佔城鎮家庭總戶數的24%,全市1/4家庭通過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居住條件。
圍繞改善低收入群眾住房條件這一工作,本市將落實4項保障制度:一是廉租房制度。面向低收入群眾,采取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兩種方式。每年新建廉租房1000套,收購和調劑一批二手房,降低公房租金,增加租房補貼。二是經濟租賃房制度。主要面向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條件,暫時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實行定向租賃。三是經濟適用房制度。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17平方米、家庭總收入低於4.2萬元的住房困難家庭,實行定向銷售。四是限價商品房制度。主要面向首次置業的中等收入家庭,套型、價格、購買人群、開發企業利潤納入有效管理,套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價格低於同區域商品房的20%以上。
今年,本市計劃新開工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含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605萬平方米,佔全年住宅新開工總量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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