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讀一讀發表在2007年10月26日《南方周末》上的《與拆遷方僵持一年多深圳"最貴釘子戶"終獲逾千萬補償》一文,僅憑深圳"最貴釘子戶"這一稱謂,便可知道該文的傾向性了。
而許多報紙在轉載該文時,則紛紛直接用了《建房花百萬,拆遷補償千萬》作為標題的。似乎這位拆遷戶佔了拆遷補償天大的便宜。要不,為什麼是"最貴釘子戶"?
果真如此嗎?
讓我們來細細分析一下,在此次拆遷的利益搏弈中,究竟誰佔了誰的便宜。
拆遷方京基公司提出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是可以按"1:1" 的原則選擇回遷。
這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原則是當今最流行、最容易為拆遷方和被拆遷方接受的一個方案。但此方案貌似公平,實則有利於拆遷方。因為按現在的市場價拆遷、安置,沒有將昇值的因素計算在內。因地產昇值而獲得的利益,百分之百地裝入了拆遷方的口袋。應以"1.1:1"或 "1.2:1" 拆遷安置補償,纔更接近於公平。
拆遷方提出,其中的120平方米可以現房安置,現房安置可補償6500元/平方米。此時,"最貴釘子戶"所在的蔡屋周圍一帶的二手物業,每平方米均超過萬元。村人和"最貴釘子戶"蔡珠祥一樣,都認為此補償不公。
的確補償不公。
被拆遷方最簡單又卓有成效的維權方式便是,你有你的千條計,我有我的老主意。以逸待勞,我就是不搬,你奈我何?
對於這個結果,該文評述說,『該房建造於1997年,當時的建造成本為120萬元,補償價翻了十倍。』且不說此種比較方法多麼地不妥,如果一筆120萬元的投資,10年後增值到1200萬元,很多嗎?
讓我們來看看從1997年到2007年,這十年間,"最貴釘子戶"該房所處的地理位置商業價值的巨大漲昇。
這一期間,深圳房價不斷飆昇,蔡屋圍周邊房價已漲至2萬元/平方米左右。"最貴釘子戶"蔡珠祥、張好蓮夫婦提出,由於周邊房價上漲,補償應在1.8萬元/平方米。應當說,"最貴釘子戶"每平方米主動讓利0.2萬元。這幢民房建築面積779.81平方米,共計讓利近160萬元。
最後達成的補償標為1.6萬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再次讓利0.2萬元。二次讓利近300萬元。以1200萬元成交,如果"最貴釘子戶"就是寸土不讓,只銖必較,那麼成交價應為1500萬元。
1200萬元,很貴嗎?
如果我們把深圳"最貴釘子戶"與深圳房地產的龍頭老大『深萬科』,作一下比較。
如果你在1997年1月9日買入120萬元的『深萬科』股票,當日『深萬科』的股價為10元上下,可買入12萬股。可到現在,2007年10月26日,如果你將在10年中不斷送股填權的『深萬科』復一下權,該日的股價居然是1617元。你的昇值收益居然是1.9404億元了。你己經是億萬富翁了。
誰更貴?誰比誰更牛?究竟誰佔了誰的便宜?
拆遷戶再牛能牛過開發商嗎?
weiya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