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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方某報的《與拆遷方僵持一年多深圳『最貴釘子戶』終獲逾千萬補償》一篇報道引起了筆者的關注。僅憑深圳『最貴釘子戶』這一稱謂,便可知道該文的傾向性了。許多報紙在轉載該文時,則紛紛直接用了《建房花百萬,拆遷補償千萬》作為標題。似乎這位拆遷戶佔了拆遷補償天大的便宜。
果真如此嗎?讓我們來細細分析一下,在此次拆遷的利益博弈中,究竟誰佔了誰的便宜。
我們跳過雙方復雜的博弈過程,只說結果。該文評述說,『該房建造於1997年,當時的建造成本為120萬元,補償價翻了十倍。』而在這10年間,『最貴釘子戶』該房所處的地理位置商業價值已經巨大漲昇。目前其周邊房價已漲至2萬元/平方米左右。『最貴釘子戶』蔡珠祥、張好蓮夫婦提出,由於周邊房價上漲,補償應在1.8萬元/平方米。應當說,『最貴釘子戶』每平方米主動讓利0.2萬元。這幢民房建築面積779.81平方米,共計讓利近160萬元。最後達成的補償標准為1.6萬元/平方米。如果『最貴釘子戶』就是寸土不讓,錙銖必較,那麼成交價應為1500萬元。
1200萬元,很貴嗎?把深圳『最貴釘子戶』的收益與深圳房地產龍頭老大『萬科』股票收益做一下比較。如果在1997年1月9日買入120萬元的『萬科』股票,當日『萬科』的股價為10元上下,可買入12萬股。到2007年10月26日,將在10年中不斷送股填權的『萬科』復一下權,該日的股價是1617元,昇值收益是1.9404億元。如此來看,貴不貴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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