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確定了各地耕地佔用稅每平方米平均稅額標准,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最高,分別為45元、40元、35元。
通知具體列出了各地每平方米平均稅額: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江蘇、浙江、福建、廣東4省各30元;遼寧、湖北、湖南3省各25元;河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四川、重慶7省市各22.5元;廣西、海南、貴州、雲南、陝西5省區各20元;山西、吉林、黑龍江3省各17.5元;內蒙古、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6省區各12.5元。
據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相關人士介紹,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修訂後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稅額為10元至50元。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額。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