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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各地房價地價漲勢迅猛。不少專家指出,地方政府『賣地生財』的土地財政是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過熱的重要原因。正是在這種財政體制下,地方政府成為土地市場第一環節的利益主體。這種制度不改變,地價房價的上漲勢頭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有專家建議,改革分稅制,合理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讓金,進一步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逐步完成政府職能的改革和轉變,纔能實現對過熱地價房價的『釜底抽薪』。
地價房價互相作用一起快速攀昇的現象已經令很多人見怪不怪。其根子就在於『土地財政』。
據統計,在浙江不少地方,房地產佔地方財政收入的30%以上,在一些房地產開發項目較為集中的地方甚至達到50%以上。
實際上,在『土地財政』背後,體現了現階段政府職能的矛盾和復雜之處。
浙江大學博士生導師吳次芳教授說,在發展經濟的要求下,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很像一個經濟組織,為了速度和效率,必須以企業化的思路來『經營城市』。發展經濟靠什麼?無非是三大生產要素,其中資本和勞動力已經實現市場化,地方政府手上惟一擁有的資源就是土地。
『賣地生財』求發展,使地價、房價陷入循環往復的上漲,給宏觀經濟帶來過熱的風險,影響民生。大量企業為賺『快錢』紛紛追捧這個熱門行業,大肆『圈地』、『炒地』,也會損害其他行業的創新發展能力,影響我國經濟的全面發展。這種矛盾如何解決?
吳次芳教授說,掌控土地的權力一旦失去,發展也可能會失去載體和基礎,造成地方政府責、權、利的結構失衡,這對地方政府也是不公平的。不少基層乾部對記者說,地方政府要做事情,謀發展,依靠土地財政是沒有辦法的事,根子就在『分稅制』。這個制度不改革,地方政府『做地』、賣地的問題就不可能徹底解決。通過財稅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完善,或許可以緩解這一矛盾。
專家指出,相對穩妥的方法,在於重新規劃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稅制的比例和稅種,包括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向。以此調整地方政府對房地產和其他行業的熱衷程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
從現狀看,分稅制集中中央財力的目的已經達到。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博導賈生華教授說,目前中央財政佔了全國財政收入的大部分,而且還在快速提昇。由於分稅制將『財權上移、事權下移』,地方政府要做的事越來越多,但手中可支配的財力相對越來越少。事權和財權不對等的現象非常明顯。
不少專家認為,中央可以考慮對10多年來沒有進行『體檢』的分稅制,根據新的形勢需要進行適當改革。
一份來自江西財經大學和北京市國稅局等單位研究人員合作的報告建議,應對中央或地方獨享與共享的各稅種收入分配方式進行重新劃分,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分成比例適當提高,同時將營業稅劃分為中央與地方的共享稅種,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實行相同的分成比例。三大主體稅種執行完全相同的分成比例。地方政府做大房地產業,以獲取巨額營業稅的動力機制將得到有效抑制。其次,考慮將建築房地產業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同時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的分成比例。在現有體制模式下,契稅是地方政府的固有財力,中央政府可以考慮將契稅也納入中央與地方的共享稅種,規范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這樣,目前普遍出現的各行各業追捧熱錢,紛紛投身房地產業的不合理產業格局將得到調整,我國的經濟發展機構會更加健康。
關於分稅制確定的土地出讓金歸地方政府所有的政策,賈生華教授建議,政府應考慮對土地出讓金實行年租制,也就是說將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拉到70年的周期,按照『水漲船高』的新行情,分多次收取。由於是多屆政府來收取,一方面保證國有土地的增值留給政府,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一屆政府為任期內出政績在『土地財政』上挖潛的現象,給『賣地生財』降溫。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趙杭生認為,日前國家出臺的24號文是非常重要的補充意見,其中規定,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0%,體現土地收益『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他認為還要進一步提高這一比例,並且要抓落實,防止地方政府執行『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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