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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起裝修,噪音無休無止。
產品毛坯交工,每棟樓入住業主千餘戶,裝修噪音沒有半年折騰不清,同時由於產品屬於超高層建築,工期相對較長,市場變化中不穩定因素較多。
5.使用空間少緊湊感嚴重。
產品在報廣中強調七大生活區功能齊全,但是從其公布的戶型圖看,各功能區開間(含牆皮),整體4.8米、廚房只1.6米、而書房不過是陽臺改制罷了,生活的緊湊感不言而喻。屋內連窗戶也沒有。
最後,這位女士又補充道:『還有一個車位的問題。好像車位很少。以後都是麻煩啊!』
聽了這位女士的說法,呂先生顯然有些失望,在與這位女士道謝後,我們決定重返售樓中心,再探個究竟。
《樓市》馬後炮
采光通風問題要重點注意國家強制性標准國標GB50180-9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條規定了居住區的規劃設計的基本原則,其中1.0.5.4條規定:『適應居民的活動規律,綜合考慮日照、采光、通風、防災、配建設施及管理要求,創造方便、舒適、安全、優美的居住生活環境』。第5.0.2條規定『住宅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采光、通風、消防、防震、管線埋設、避免視線乾擾等要求確定。』
另外,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8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標准,1987年10月1日起試行)第三章第3.1.2條規定:『建築布局和間距應綜合考慮防火、日照、防噪、衛生等要求,』『建築布局應有利於在夏季獲得良好的自然通風』。第3.1.3條規定日照標准:『住宅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宿捨應每層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居室能獲得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少於1小時』。
通風和采光是關系到住房舒適度的重要因素,在新出臺的《物權法》中,住宅的采光和通風更被明確規定。對於買主來說,在購房時要清楚地向相關人員問清楚,如樓間距、采光、通風等情況,或在合同中是否能找到相關數據。以免被開發商鑽了空子。
[時間:10:40] [心情;★] 『個別問題』,售樓人員難以解釋
因為有了前面的經歷,呂先生與記者都覺得沒有必要對售樓小姐再恭恭敬敬。一進售樓中心,便走到其面前問了起來。
『這個樓盤一共有多少個車位?』
『300多個。』
『現在車位還有嗎?』
『沒有了,已經賣完了。』
『那就是以後我買完房就沒有車位了是嗎?』
售樓人員沒有說話。
『不是說現在車位不賣了嗎?』呂先生接著問。
『這個我不太清楚。』
呂先生繼續問:『那這個樓盤一共多少戶?』
對這一問題,售樓人員同樣沒有作出回答。
呂先生對記者說:『我簡單的算了一下,如果就按照一梯30戶,28層來計算,三棟樓就是2500多戶人家。這還是比較保守的情況估計。現在它的車位纔300多個,也就夠1/10的用車車位,那其他的車都怎麼辦呢?』
《樓市》馬後炮 車位問題要特別重視隨著汽車時代的逐步來臨,停車問題也日益成為城市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很多商業設施因為沒有足夠的停車位設置導致生意受到影響的例子也隨處可見。而對於住宅,尤其是小戶型,面向年輕白領的房子,戶多車位少更成為一個難題。對於有車一族來說,律師提醒要特別重視這個問題。如果有車沒處放,將來面臨的不僅是生活的不便,還肯定會面臨更多的經濟損失。
而將於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上午十一點,我們走出了售樓中心,由於很多關於這個樓盤的情況,售樓人員都說的很模糊,加之其采光,通風,以及車位等問題,呂先生都十分不滿意。呂先生對記者說:『這樣的樓盤實在是另我失望。我認為這裡除了區域地段還不錯意外,其他沒有任何一項可以吸引我來買房。我更喜歡生活品質高一些的房子,而並非集體大宿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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