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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省政府在珠海市召開全省城市住房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會議要求抑制房價上漲,著力解決房地產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房地產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這次會議還提出要確保今年內解決1.4萬城鎮特困戶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明年全省住房保障范圍要擴大到全省10萬多城市低收入家庭,而解決之道就是擴大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興建。
對於那些在城市裡苦苦尋覓落腳之處的貧困人口而言,這當然是利好消息;對於那些痛恨高房價以至於在城市裡無所適從的人們而言,這更是利好消息。可惜,利好消息和房價下降會不會掛鉤,從歷次的宏觀調控效果來看,似乎依舊是個謎。因為我們的房地產市場早已是不正常的市場,供求關系並不是房價漲跌的關鍵性因素。目前,大中城市的人均住房佔有率是大大超過以往的,有的城市甚至已經超過了不少發達國家的平均住房水平。但是,一方面是人均住房率的增加,一方面是大量的人沒有住房,一方面又是房價的高企——這只能說明,有很多的住房並沒有得到有效入住,這更加說明,正常的市場規律在中國的非正常的房地產市場面前,已經失去了它原本的意義。
其實,誰都清楚,房價的高低主要和三個因素密切相關。一個因素是某些地方政府以抬高地價等方式出現的政府牟利行為;一個因素是房地產開發商的欲壑難填;一個因素是炒房大軍的推波助瀾。這三大因素相輔相成,共同對今日之高房價承擔責任。但責任有輕重之分,炒房大軍屬於市場投機行為,只要在法律范圍內行事,就無需多思量;而某些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的合謀行為,就必須費思量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在今年某地的一場地王拍賣後,一位政府的負責同志居然聲稱,高地價不等於高房價。這位負責同志的言論發出來之後,引起了輿論的強烈反彈,因為這樣的話語赤裸裸地揭示了某些權力使用者對責任的推卸和對公眾常識性智慧的公然漠視。高地價的受益者是誰?城市通過拍賣具有全民資源性質的土地所得到的收益都流向何處?
這樣的答案其實是不需要回答的。如果不解釋清楚權力在高房價中所發揮的作用,如果不從利益鏈上斷開權力和房地產利益之間的糾葛,就是千萬條中央和省一級的宏觀調控,也無法遏制住房價上漲的洶湧。正由於此,調控房價,先要調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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