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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的時候,最好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因為該《文本》是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因此《文本》內的條款較好的平衡了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但除去正式的合同以外,開發商還會要求與購房者簽訂一份補充協議,該協議是由開發商的專業律師實現擬定好的。而協議內容常常包含了許多對購房者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等等,甚至有針對於開發商的免責條款。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不要急於與開發商簽訂類似的補充協議,可以先將協議拿回來,向有關法律專家進行諮詢,對協議內的各類不平等條款進行修改,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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