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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抑制瘋狂上漲的房價,打擊炒房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9月27日晚上11時15分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通知要求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用心是好的,但是其效果怎樣?能收到預期效果嗎?我看很懸,這是因為:一是要求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試問,如果有人又想買房,又不想交40%的首付,去找商業銀行貸款,商業銀行會拒絕這樣的生意嗎?如果商業分行違規,將會受到怎能樣的查處?其次,大家知道,現在現一些開發商在賣房時,根本可以不找商業銀行,而是找其他銀行,而據我所知,絕大多數開發商找的銀行都是建設銀行,建設銀行為公民進行購房貸款,如果商業銀行不為公民貸款,其它銀行幫助貸款,開發商的生意根本不會受到影響。另外,現在不少外資銀行進入國內,如果國內銀行不做這樣的生意,那麼開發商可能會找外資銀行,而你中國人民銀行和煞監會可能就無法管理外資銀行;三是關鍵問題,就是公民個人購買了幾套房,雖然銀行有貸款記載,但是各銀行為了做生意,拉顧客,就是明知公民購買了幾套住房,也不會到其它銀行進行核實,從而不會拒絕公民的貸款生意,如果上級查處,銀行可以說不知曉,一句話可以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另一方面,有誰在購買了幾套房以後,再次購買房子時,會主動說明自己不是第一次購買房產,會申報自己的房產數量?銀行又豈能會積極、認真進行查實,對於已非第一次購買房產的人強行要求首付在40%以上?如此,上面的通知又豈能得到真正落實?
另外,房價瘋漲的重要原因,並不只是炒樓而引起的,而是因為政府賣地不斷刷新價格,不斷出現新的『地王』價,開發商一方面成本提高要漲價,另一方面也趁機瘋狂漲價,將房價提得很高。試問,不論是公民購買房是用於個人居住,還是炒樓,會有哪一個人願意高價購買?人們只所以高價也買房,是因為這幾年房價瘋漲,現在不買,將來更貴,並不是人們在追捧房價。現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出通知,要求銀行將一些炒樓者拒之門外,其實是打錯了板子,找錯了對象,不去打擊亂漲價者,卻去為難購買者,真是豈有此理!
這些年,國家不斷出臺新政策,想打壓房價,但是每出臺一次新政策,房價就上漲一次,甚至幾次,人們懷疑,這一次又出臺打壓房價新政策,會不會再次導致房價瘋漲?人們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絕對不是杞人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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