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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一些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又暫時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拆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天津市於2004年推出經濟租賃房政策,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據悉,今年本市將經濟租賃房租金補貼標准提高25%。
經濟租賃房申請對象為2003年1月1日以後住房拆遷、年收入低於1.5萬元、拆遷補償安置費在8萬元以下或人均建築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
經濟租賃房有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兩種形式。實物配租是由符合經濟租賃房申請條件的拆遷家庭租賃政府提供的住房,自己負擔市場租金標准的50%,另50%由政府給予補貼;租金補貼是由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從市場上租賃住房,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後,由管理部門按單人家庭月補貼200元,三人(含)以下家庭月補貼300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補貼400元的標准發放租金補貼。
截至2007年4月底,全市有2118戶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配租了經濟租賃房,有1783戶享受了經濟租賃房租金補貼。
據介紹,今後本市還將在補貼資金穩定、充足和住房保障工作機制日趨完備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補貼與市場租金聯動機制,同時,結合補貼資金供應能力,還將逐步擴大保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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