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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1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就曾發布《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從2月份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將實行清算式繳納,取代現行的以『預征』為主的土地增值稅繳納法。這一政策出臺後,雖然天津市的實施細則尚未公布實施,但已經對一些房地產商帶來一定的影響。有部分開發商打算將自己手中的土地轉手,或者與其他開發商合作開發。
『土地增值稅從「預征」轉為「清算」,會壓縮房地產開發的利潤空間。』開發區某樓盤項目負責人表示。塘沽區一開發企業的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該公司一塊住宅用地,多年以前是通過協議出讓獲得。如果土地增值稅開始清算,那麼稅費支出將陡增。因此公司高層計劃改變操盤方式。土地增值稅新政策一旦實施,則將在業內尋找合作伙伴共同開發,通過該種方式獲得一個理想的利潤。而在國家公布土地增值稅新政策之前,由於塘沽區房地產市場較好的發展前景,絕大多數開發商選擇自行開發建設的道路。
業內人士認為,我國自2005年開始就相繼出臺了房地產稅收的調控政策,從房屋買賣、土地出讓和企業稅費等多個環節,對市場進行綜合調控。而真正取得預期的效果,關鍵還在於政策的執行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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