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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兩限』房,比如北京,每平方米限價6000元左右。這個價位又是如何定的,依據是什麼?假想的購買人是中等收入者,以北京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不足3000元算,所謂的『中等收入』,根本買不起名義上建給他們的『限價房』。
因為房價過高,就有人寄希望政府限制房價,或者建一定面積的經廉租房來平抑房價。我看有些一廂情願。有數據說,廉租房提高5%,房價會降低3%?4%。可有資格住經廉房的人,並不是商品房市場上的『買方』,他們不對供需關系產生影響。也就是說,即便在廉租房的衝擊下,房價有所下降,原先買不起房的人照樣『望房興嘆』。
在阻止房價攀昇方面,政府能做的是清除賣地經濟中的黑幕和錢權交易,它不可能對房屋的最後價格進行限制。我相信,如果土地交易中的一些黑洞補上了,房價會有所控制。可絕對不會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樣,房價一下子降一半或者三分之一。
再說,政府的強行乾預措施,到頭來受益的未必是老百姓。政府的責任不是強行限價,而是對居民的住房情況、購房力,包括價格承受力有一個科學評估,並在此基礎上,切實給那些需要保障的人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
該補的黑洞補上了,該保障的保障到位了,其餘的問題就可以交給市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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