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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房價普遍虛高,住房問題已經成為百姓關注的焦點時,建設部部長汪光燾『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言論自然是有點激動人心的。不過結合當前語境,『人人享有適當住房』又給人們留下很多困惑。
其一,什麼叫『人人享有適當住房』?何謂『適當住房』,按照汪部長的解釋,就是『面積不大功能全,造價不高品質優,佔地不多環境美』。那麼,面積不大是多大?造價不高是多高?環境美又是多美?當然,汪部長這番話是在一個論壇上講演的,我們不必太較真。不過,如果沒有相應的下文、具體明確的規定,汪部長說出如此一番不痛不癢,抽象、籠統,缺乏實際可操作性的話,意義何在呢?
其二,『人人享有適當住房』是否有個時間表?『人人享有適當住房』能否進入實際操作層面暫且不論,即便真的可以落實。那麼,『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究竟在多少年內能夠實現呢?三年、五年、十年或是更久?沒有一個相對確定的時間,一味給老百姓『虛構』一個又一個美妙的幻景,對於亟待解決的諸多民生問題來說又有多少實際意義呢?
其三,『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目標固然誘人,但如何解決眼下房價過高問題,相關部門有何良策?現在,房價一路上漲,國家雖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效果不盡如人意。剛剛呈現降勢,但很快又出現反彈跡象。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0%,深圳、北京繼續以10%左右的漲幅位居前列。面對當下最迫切的房價問題我們都似乎有點束手無策,遑論『人人享有適當住房』?
規劃未來宏偉藍圖固然重要,但如果面對諸如房價等民生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只是一味『太極拳』、『迷蹤拳』,卻不拿出切實的解決方案、具體措施,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類似言論還是盡量少說為妙。否則,不但於事無補,而且還會讓百姓更加失望,損害政府的公信力。這樣,似乎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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