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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同濟大學百年校慶重要活動的『城市發展國際論壇』近日舉行。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參加該論壇時表示,中國將考慮中低收入居住成本、規范經濟適用房制度,力爭『人人享有適當住房』。
1996年聯合國《人居議程》和《伊斯坦布爾人居宣言》提出了『人人享有適當住房』和『城市化進程中人類住區可持續發展』兩大奮斗目標,可見,住房保障(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是個全球性的大難題。在這個問題上,倡導『人人享有適當住房』顯然比『居者有其屋』更可預期、更具現實意義:第一,保護公民的住房權是維持社會公平的題中之義,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為所有家庭提供必要的可供居住的場所;第二,這種『住房權』顯然也是有限度的,擁有產權的住房作為財產的一種形式,已經超越了基本住房需求,屬於底線之上的權利訴求,尚有不小的現實難度。
『人人享有適當住房』作為一個並不新鮮的居住願景,其遲遲未『落地』的原因可能有三:首先,我們長期沒有厘清實現『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關鍵???解決好中低收入者的購房能力或成本的問題,放任或鼓勵著住房問題純粹市場化,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領域解決弱勢群體權益問題都不可能借助市場途徑,而必須部分地依賴公共財政或制度救濟的社會性供給。遺憾的是,我們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有『空殼』嫌疑的。其次,是『房地產市場化』和『宏觀調控政策非市場化』的矛盾常年未解。近4年來,為配合國家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各部委出臺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決心之大、力量之強,可謂史無前例,可問題是這些『善政』的執行力不是被房市潛規則、就是被地方利益或綁架或屏蔽??制度安排『缺乏技術含量』的尷尬現實其實每每隱語著我們悖逆市場化調控的一廂情願。再者,我們在住房問題上過於糾結理論爭執、缺乏形而下的民生體驗。這些年『住房問題政治與經濟之爭』、『地產商為誰蓋房之爭』、『商品房成本公開與否之爭』等不絕於耳,消弭了我們對中國老百姓住房語境的理性認識,在空談『房奴』的激憤裡,多的是感性的口水,缺的是建設性的考量。
公民居住福利,是世界各國公認的公民的基本權利。『人人享有適當住房』,就必須還原房地產『民生保障』的基本點,而不能一味奢談拉動GDP增長的『支柱地位』。公平、和諧是『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主旨與靈魂,我們熱議了這麼多年的『人人享有適當住房』,每次的提出都應該有新的建構,現在,相關政府部門不妨給這個美好藍圖加個年限,不然,就很可能再次被輿情戲謔地解構為『一萬年之後的預期』。問一問『多少年之後』我們纔能抵達『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理想,也算是建立在合法居住權之上的合理質疑,而這個疑問,太需要一個基於行政責任之上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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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毛能回來我就信!!!
假打!
經典!
我是一名公務員,而且是當前最吃香的行政公務員,工作已二十年,不要說分房子,就連一間宿舍都沒有.你說不利用工作之權力不貪纔是笨蛋.當前政治領導者的出發點是好的,當一些小領導者好像是在"吃屎"的.
以前沒看見過誰感跟政府作對,現在終於看見了。就是“開發商敢跟政府作對。你要控制房價,他偏要房子漲價。不知誰是勝者。
政府調控住房價格,左一個六條右一個八條,可只看到住房的價格漲看不到房價落,不知是往上調還是往下調。
這篇文章寫的真好。但願"中國將人人享有住房”這句話不是空話、更不是奢侈的期盼。
窮鬼!!滾一邊去,還想要房!!!
安得廣廈千萬間,廣庀天下“買不起房”的寒士俱開顏!
但願有這麼一天,我耐心等候,相信國家,相信人民,請大家相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