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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進一步深化宏觀調控、各部門聯手調控房價等一系列調控措施浮出水面,房屋開發成本成為各方高度關注的話題。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廣西、雲南多年從事樓盤開發的房地產開發商向媒體的記者坦言:『樓盤開發成本只佔房價20%,房開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餘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5月11日《經濟參考報》)
高達40%的『灰色成本』,這是一個足以讓所有人大吃一驚的數據。之前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開發商所謂的『公關』成本在樓盤總成本中的比重,也就是5%到10%,完全沒有想到的是這一數據竟然高達40%。如果開發商所言不虛的話,那就太讓人觸目驚心了。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把這些『灰色成本』降下來,那麼開價6000元一個平米的房子,只需要3000到4000元一個平米就能夠買下來。不難想象,這對那些苦不堪言的房奴來說,將是一個多麼大的利好消息。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了去年的一則『舊聞』:去年9月,廣東的人大代表要求公開房產的成本,遭到廣東省建設廳的婉拒,理由是涉及到商業秘密,還說會影響公平競爭的環境。當時人們就覺得奇怪,房產的成本有何秘密可言?工價、水電價、建材價都是透明的,要說有什麼秘密,只會發生在權錢交易領域。現在,來自開發商的『自曝黑幕』,可以證實針對廣東的疑惑了。
房地產行業是商業賄賂的重災區,這早已經不是什麼秘密。商業賄賂貫穿房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的權力擁有者都可以通過權力尋租獲取部門或個人私利,而這些『公關成本』最終都將被轉嫁到買房人手中,推動房價的上漲。這些年來,原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原上海房地局副局長殷國元等官員紛紛落馬,就是房地產職能部門腐敗現象的最好明證。
正是因為如此,從上月起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等八部門聯合動員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展開樓市專項治理,矛頭直指房地產官商勾結。據悉,此次整治目標直指『房地產行政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重點在項目立項、土地取得、規劃審批、預售許可等環節,懲治違規審批、濫用權力、違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許可中的索賄受賄等行為。
八部門聯合打擊房地產官商勾結,其結果如何,現在還無法看到成效,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減少房地產市場上尋租現象,於國於民都是大有裨益的:對於普通購房人而言,他們期待著,樓市專項整治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房價的灰色成本;對於房地產行業而言,良性的秩序將帶來健康的、可持續的發展;對於國家而言,樓市專項整治一則有利於廉潔政府的建設,二則房地產企業『利多稅寡』的不正常狀況將獲改觀,國家來自房地產業的稅收也可望增加。
其實,即便不是開發商『自曝黑幕』,我們也可以從中央對房市的一系列調控無一不落空可以窺之一二,從根本上說,這裡面顯然有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利益在裡面,再得力的調控有難免變成『空調』。民眾殷切期盼著,這次八部門的聯合專項治理能執行到位,不要再『雷聲大、雨點小』了,否則,廣大購房者不知道還要為房地產的『灰色成本』、『腐敗成本』買單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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