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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謂的房屋『風水』問題,就用鐵?打死了自己的鄰居。3月12日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長豐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鄧繼超故意傷害他人一案。受害人親屬提出了包括醫藥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總計20.3544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10月27日下午,被告人鄧繼超的哥哥與被害人楊友基因為蓋房問題發生爭吵。起因就是因為房屋的風水問題,雙方爭吵『焦點』是:後期蓋房者高度如果超過了自家的房子,會影響房子風水,影響家族今後的發展,對整個家族發展不利。當鄧繼超聞訊趕到後,與楊友基之子楊為明發生廝打,後來,楊友基等人也參與廝打。在雙方廝打中,鄧繼超拿起靠在鄧繼乾家房東側山牆上的一把鐵?,朝楊友基的頭部打去,結果楊的頭部被打中後,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楊友基系鈍器打擊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2006年10月29日,被告人鄧繼超向長豐縣公安局投案。
被告人鄧繼超在庭審現場,對其罪行供認不諱,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對受害者及其親屬造成了情感上的嚴重傷害,願意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但因為家庭經濟狀況困難,所以現在無力賠償。
鑒於此案案情特殊,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另行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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