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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
趙先生:我是房屋拆遷後分的房子,合同上說好的是躍層式,看房時卻發現上面一層是閣樓式的。這種情況算不算開發商違約?
釋疑
浙江援手律師事務所的潘律師指出,所謂違約,就是合同雙方事先有約定,一方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趙先生遇到的情況是否構成違約,還要視具體的情況來判斷。
首先,要看雙方簽訂合同的樓層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目前商品房躍層式通常情況下有頂層和其他層面兩種,如果合同約定是其他層面,那麼開發商提供的是頂樓閣樓式的房子,顯然不符合合同的約定。
其次,如果合同約定是頂樓的房子,應視層高而定。目前有些開發商開發的房產,頂樓的房子為尖頂,看起來很像閣樓,但是按建設部的相關規定,頂樓的房子地面離斜面層高在2米以上的部分,可以作為商品房面積,地面離斜面層高在2米以下部分不能作為面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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