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問:
我和我丈夫現在要買房,買房的錢全是他自己的,我現在要求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嗎?如果可以,是以什麼作為根據的?謝謝!如果我丈夫不同意,我要求這麼做,可以嗎?
汪敏華律師:
如果你們的婚姻是合法婚姻(經登記的婚姻),他用來購房的錢是夫妻結婚以後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寫誰的名字,你都有一份。當然,你有權利要求他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以防止他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該房屋的產權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