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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負責人近日在此間發出督促:尚未明確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今年一季度予以明確。
來自各地的情況表明,盡管當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仍有4個地級城市、141個縣級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未明確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絕大多數城市還沒有開始將土地出讓淨收益實際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低;部分城市還沒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申請、審批、退出機制不完善等。
根據建設部最新作出的部署,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縣,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要實現應保盡保。
同時,建立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的穩定規范的資金來源渠道。尚未明確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後,要專項用於廉租住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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