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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在房地產交易、抵押貸款、房屋拆遷補償中,由估價引起的糾紛多發情況有望受到遏制。記者5日獲悉,建設部已於日前正式下發《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和《關於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三級機構不許設分支
據介紹,新出臺的監管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房地產估價行業運行規則,明確二級、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各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設立類似分支機構性質的“辦事處”“聯絡點(站)”等機構。此前已設立分支機構的,須在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
要求建立估價信用檔案
根據《管理辦法》,如因房地產估價及相關業務活動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被撤銷,自被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一律不予注冊。
監管規定要求各地建立房地產估價機構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信用檔案,並公示信用信息。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有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將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公眾可隨時上網查閱。
據悉,根據有關部署,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近期將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展開一次實地檢查。
調控不利追究領導責任
日前記者獲悉,今年一季度,建設部將會同全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尤其是廉租住房開工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
據了解,此次檢查對於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拆遷問題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分解到區域,未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的城市,將限期整改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有專家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是繼全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在2006年年底要求沒有公布住房建設規劃的城市,必須在200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規劃的編制、公布和備案工作之後,建設部等部門對各地廉租住房進行的首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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