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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資金、信譽、成本控制誰能成功跨越?
一些人反對合作建房的理由之一就是發起者有卷款逃跑的可能。劉革學表示,現在所謂的交款只是在銀行建立一個有十萬元存款的帳戶,存折都是個人拿著,就是說現在還沒涉及銀行轉帳的問題,等到四百人召集夠,再把各自帳戶裡的錢轉到銀行統一開的個人合作建房帳戶裡。帳戶裡的資金也由人大人投資公司統一調用,任何合作者都可以隨時查看帳戶裡的儲蓄情況,重大事件要公開。至於人大人投資公司是否能得到合作者的信任,這需要所有合作者共同推選。
不願意稱“集資建房”,劉革學認為他們的形式是“合作建房”,“集資建房是貶義的,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非法集資,但是我們的合作方式不是非法的,國家沒有明文禁止說百姓不能自己建房,我們的行為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的”。
個人合作建房的三方是召集人代表、合作者代表和人大人投資管理公司,劉革學表示,他自己將不承擔任何身份,自己的作用就是宣傳和造勢。等到合作建房的規模成熟了以後,自己會退出,將民主選擇合作建房的領導者。至於談到如何保障“合作人代表能真正代表合作人的利益”,劉革學表示現在還沒有統一的規范,一切都在制定當中,只是盡量做到公平。
從最初的合作建房到現在的合作購房,怎麼控制成本?怎麼將成本控制在60%—70%而不超支呢?劉革學的初步打算是請建設公司、監理公司和律師三方共同進行監控。合作者提供給房地產公司的只是啟動資金,但是如果團購的話,房價下降的幅度很有限,這樣購房的意義就不大了。
現在各地的合作建房者共同面臨的“瓶頸”有三個方面:一是資金問題。目前,地價幾乎佔到房價的一半以上,前期怎麼找錢始終是一個大問題。二是信任問題。讓參與合作建房者的籌款全部歸投資公司調用,有人覺得有風險。三是土地供應問題。目前土地供應的渠道還不夠順暢,即使是買樓也鮮有開發商願意提供幫助。
面對這三個關乎“個人合作建房最核心”的問題,劉革學似乎早就想到了解決的途徑,“拿地確實很關鍵,特別對於我們這些前期並沒有多少儲備資金的人來說,所以我們倡導購房,目前實際操作的模式也是以‘合作購房’為主,最理想的狀態是選擇在建、擬建和已經建成的樓盤,我們做後期的工作,而不是從拿地開始。”
命運多舛 個人合作建房能否成功?
從2004年以來,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但是房價卻“越調越長”,劉革學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開發商將開發的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身上,高地價、高利潤、不透明、哄抬物價……“調控措施並不見得是完全湊效的”,劉革學說。於是,解決不了國家調控問題的他只能從“自身做起”,開始了天津個人合作建房之旅。
據劉革學介紹,這次天津個人合作建房的初衷有三個方面:一是為了解決百姓個人的住房問題;二是有利於房地產行業更加穩定地發展;三是有利於建設和諧社會,讓政府和地產商的關系更加融洽。
暫且不上昇到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層面,就單單解決百姓住房難題這一條,已經讓很多人心動並且“行動”了,雖然合作建房過程中不確定因素太多,目前如何規范個人集資行為,如何規范房屋建設、分配等多個環節,始終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合作建房的確迎合了百姓買房的心態,給百姓指出除了購買商品房之外的另一條路。
至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前景,劉革學表示目前沒有任何可以確定的因素,只是“推著前進”,沒有料到事情進展如此之快的他也在探索未來的路怎麼走,至於成功,“符合百姓希望的,代表百姓的利益,總是會成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