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購買的一套商品房,已經簽訂購房合同,且分期付款交了80%的房款,還有20%一周後交清,房產證要等入住半年後纔開始辦。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能否把房子轉讓掉,也就是辦理更名?如果一周後我把餘款交清並開具正式發票後,房子還能變更嗎?謝謝!
律師答:沒有取得產權證書是不能轉讓的。通過其他渠道自行更名的做法不是正規做法。我無法給您就此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