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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經營、騙取中介費和看房費、以高於委托人意向的價格租售房屋『吃』差價……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行為不規范已成為目前房地產市場。
廣為詬病的痼疾,去年以來全國又發生了多起『黑中介』佔壓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侵害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惡性案件。
對此,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必須在銀行開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進一步約束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行為,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今天接受了記者采訪,對新規進行解讀。
中介須單立客戶交易賬戶
為防止中介挪用交易資金,兩部門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合同中應約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交付的條件和具體方式;並且確立了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必須在銀行開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用於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的存儲和劃轉,資金劃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進行,不得支取現金。
有關負責人表示,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資金的所有權屬於交易當事人,它獨立於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也不屬於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負債。
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要保證資金支付條件和具體方式,與房地產經紀合同中的約定一致。各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對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的開立和執行情況加強監管。
全面推行中介備案公示制度
目前,各大城市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中魚目混雜、良莠不齊,此次兩部門重點規定了一些市場准入的條件。
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全面推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公示制度。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交易保證機構在領取營業執照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地產管理部門則應及時將已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等信息向社會公布,供房地產交易當事人選擇。
此外,房地產經紀人員的市場清退機制也將盡快建立健全,有關部門對執業中違法違規的人員要收回其注冊證書;要嚴格實施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加強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管理。
三種行為明令禁止
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規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確立了一些基本的行為准則,並明令禁止三種行為。
這三種禁止行為包括,一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不得對交易雙方隱瞞真實的房屋成交價格,賺取差價,也不得采取內部認購等手段營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誤導和欺騙當事人;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未經核實或重復的房源信息,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並保證信息與事實相符後,方可對外發布有關信息;三是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業秘密與他人串通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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