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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住客稱租賃合同未到期,前東家稱租賃合同早已到期。
警方已介入調查
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購得上步南路國企大廈一處房產已經接近3個月,一名一直沒有提供租賃合同的房客始終拒絕搬出,新業主既收不到租金也進不了房門。深圳市聯合寶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張先生感到焦頭爛額。
業主:買房3個月進不了門
據張先生介紹,2006年10月18日,深圳市聯合寶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整體拍賣的方式拍得兩處房產及大批債權,出價達數千萬元,其中一處房產為上步南路國企大廈永富樓22D室,其建築面積為83.55平方米,此處房產的租戶徐先生一直不願搬離。公司多次與之聯系,徐先生提出他作為租戶,對此處房產有優先購買權,拍賣時老業主並未通知他,令其無法參加拍賣,對他不公平。公司隨之提供了老業主在深圳多家媒體刊登的相關拍賣公告,並找來律師解釋,表明賣方早就盡到了告知義務。徐先生接著提出希望寬限一些時間,以便讓他找房子住。公司一等再等,眼看兩個多月過去了,徐先生還沒有搬離。期間,張先生多次約徐先生見面,解決交接問題。到了約見的時間,徐先生跟公司的律師、國企大廈物業管理人員上門時,徐先生都沒有現身。
房客:租賃合同沒有到期
徐先生16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在去年9月跟原來的業主簽訂了為期1年的租賃合約,並預交了兩個月達數千元的押金。現在房產突然賣了,他個人的權益受損,在老業主沒有賠償他的損失前,他是不會搬出去的。記者希望提供租賃合同或押金條時,徐先生果斷地表示『這不方便』,讓記者找前東家去調查。
對此,張先生表示,早在一個多月前的多次交涉過程中,徐先生就提出過租賃未到期的事情,但是他一直沒法提供租賃證明,其租戶的身份至今沒法證實。
前東家:租賃合同早已到期
徐先生跟原來的業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到底有沒有簽訂租賃合同呢?16日下午,張先生當著記者的面撥通了該辦事處的電話,相關負責人在電話中表示,公司根本查不到徐先生所說的租賃合同,負責處理租賃業務的張科長也說那處房子以前確實出租過,但是肯定早已到期,聯合寶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既然拍得國企大廈永富樓22D室的房產所有權,就完全有權處理房產的一切合法權益。記者接過電話,諮詢所指的租賃合同已經到期到底是何時到期、租賃人又是誰時,這位負責人稱他不是經辦人,具體情況不清楚,詳細情況得問其他同事纔知道。
張先生說,此前他曾調查過這處房產的租賃情況,它以前確實是出租過,但到了2006年四五月份就到期了。後來由於房產拍賣的關系,管理沒有以前嚴格,去年9月突然冒出一個沒法提供租賃證明的房客,一直住在裡面不願走。
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由於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物,張先生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向警方求助。16日下午,南園派出所的民警已經介入調查這起紛爭。徐先生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時稱,他確實跟原業主簽訂了租賃合約,但是堅決不同意隨民警、張先生找原業主當面對質,而是要求回家去找找再說。經民警調解,徐先生同意在17日下午拿出一份租賃合約復印件出來,以證清白,並約定大家17日下午2點在國企大廈管理處見面,然而到了約定時間,徐某再次失約,在電話中稱沒時間過來,要再過幾天纔有空。白忙了一天的張先生表示,徐某老是耍無賴,他只能借助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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