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國首例拿到土地的個人集資建房項目在溫州破冰後,立即引起各方高度關注。然而,幾乎是在合作建房聯盟拿到地塊的同時,溫州市工商局就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稱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發布廣告,存在預售違規行為』等『罪狀』。隨後,針對該項目的質疑不斷出現。
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是否真的存在違規操作,尚且不知,但在房價不斷上漲、超過老百姓承受能力的今天,『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個人合作建房模式卻不失為一個可供選擇的出路,至少讓百姓看到了某些希望。
首先,據我所知,在現有法律中沒有哪條規定不准公民集資建房的;其次,這一行為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沒有社會危害性。從本質上來說,它是群眾不堪房價高壓下的自力救濟行為,直接反映了百姓對當前高房價的不滿。據央視和新浪網的一項調查顯示,有95%的人支持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有43%的人認為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是一種全新房地產開發模式,有89%的人會考慮選擇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方式。也許這一調查並不權威,但它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民意。
盡管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得到不少普通百姓的認同,然而,在實踐中卻舉步維艱,遭遇重重阻力,甚至成了一部分人的『眼中釘』,必欲除之而後快。比如,某些實力強大的房地產利益集團自然強烈反對,因為這等於搶了他們的飯碗,觸及了他們的實際利益。還有一些地方相關部門的『暗阻』也可能使個人合作建房項目『胎死腹中』。
有人認為,個人集資建房由於其自發性容易引起糾紛,影響社會穩定,擾亂房地產和金融市場秩序,是一種歷史倒退。我不明白,難道大量百姓沒房住纔是歷史的進步?如果說低房價會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那恰恰說明現在的房地產市場存在著極不合理的暴利。個人集資建房所籌資金只是用於建房,沒有流向金融市場,也就不存在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問題。
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個人集資建房可能存在某些不規范問題,這正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導,需要政府部門介入監督,使其能夠健康發展。而不能因其存在一定問題而『一棍子打死』。退一步來說,即使個人集資建房真的不符合國家政策,有關部門也應盡早予以明確,避免群眾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