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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發布實施2006年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18日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供應絕不是有求必應!我們發布目錄就是向社會明示,有些項目用地必須設置准入條件,加以限制;有些項目用地毫無商量餘地,必須堅決停止供應。』
2003年以來,我國經濟呈現較快發展態勢,但也出現了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過度、一些地方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突出等問題。在土地使用中,相應地出現了亂佔濫用耕地、違規設立開發區、建設用地數量增長過快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及時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積極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表示,剛剛發布的兩個目錄將成為供地政策上落實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重要指南,成為國土資源部門發揮調控職能、嚴把土地閘門的重要手段和依據。
『我國耕地資源有限,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控制好土地投入的方向,嚴格保護耕地。』這位負責人指出,別墅類、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項目,動輒佔用幾千畝乃至上萬畝耕地,對於這類項目國家已多次明確要求停止審批,以落實嚴格保護耕地的原則。
『新版目錄進一步體現了這一原則。』據這位負責人介紹,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項目,賽車場項目等被專門列入限制用地項目,並規定這些項目禁止佔用耕地或以其他形式變相佔用耕地;而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高爾夫球場項目等用地則被明令禁止。
同時,新版目錄結合土地資源狀況,依據土地供應政策,將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項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項目等列入限制目錄,並依據建設部的解釋對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項目進行了明確界定。
當前,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建設佔用土地的需求非常旺盛,建設用地的攤子越鋪越大。這位負責人認為,經濟發展確實需要上一些建設項目,但上就該上符合產業政策、符合資源和環保等要求的項目,不能從一地一時利益出發,以耗費和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上那些低水平重復建設的項目。
因此,與1999年發布的目錄相比,新版目錄相應加強了土地管理和調控的要求,對土地供應政策作出了新的調整,特別是對一些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和大量耗費資源的建設項目,作出了明確的限制和禁止用地規定。
記者了解到,今後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適時修訂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可以說,用地政策與產業政策的聯動機制已經建立,用地政策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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