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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失地農民的基本養老和生活得到保障,山東省近日決定將失地農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明確提出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水平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對已在各類企業穩定就業的失地農民,則按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據了解,到2005年底,山東省已經有4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有37萬失地農民參保。今後5年,山東將大力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使適齡農民參保率達到70%以上,同時建立和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確保失地農民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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