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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初冬,日本居住福祉學會、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和韓國居住福祉學會在日本奈良舉行了一次居住問題研討會。在這次會議上發表了一份『民間宣言』。這份『特向東亞及全世界發出』的『民間宣言』只在中國少數刊物上見到了一絲蹤影。
實際上,這份被冷落的住房福利宣言對當代中國的住房有著非同尋常的啟示意義。宣言提出『樹立居住福利理念』,指出所有人都有獲得適當居住的權利。各國政府有責任和義務為此努力。通過樹立以人權為基礎的居住福利理念,以廣大中低收入居民為重點,以及多供給適應中低收入者的住宅等有效措施,通過適當社會保障和住房商品化相結合,使不同收入、不同條件的居民都能居住適當的住房。
宣言特別強調:在推進『居住福利』的進程中,廣大居民處於主體地位,要不斷地促進民主化,推動廣大居民廣泛參與住房政策的制定、政策實施的監督並積極實踐。
這份宣言的價值,在於展示了一個思路:在城市的『改造』中,越是優質的百姓居住資源,就越不能被『官商合謀』的特殊利益集團所霸佔,越不能成為官員的政績形象工程和商人暴富的『提款機』。
要真正實施和推進『居住福利』,單靠政府不行。只有廣大居民的廣泛參與,纔能推動政府不斷地完善居住福利政策措施,纔能使廣大居民居住權利有重要的保證。只有『開發居民自身的「居住能力」和公民權利』,纔能提高公民實施『居住福利』的『主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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